课程上限程序
目的
建立和管理所有课程上限,以满足学生和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求. 这些需求包括, 但不限于:学生的学习需要, 认证的预期, 安全需求, 临床现场需要和明尼苏达州系统的指导方针和集体谈判协议.
定义
集体谈判协议
明尼苏达州立大学董事会和明尼苏达州立大学教师之间的主要协议. 这可称为msf协定.
共同管治委员会(SGC)
向学院就以下主题提出建议的教员委员会:人事, 学生事务, 设施, 财政事务和一般事务. 见MSCF协议.
学术事务及标准委员会(AASC)
2/3的教员, 1/3的行政人员或教职员委员会,为大学校长提供所有学术事务方面的指导,包括:课程大纲, 奖的需求, 学术标准, 课程和项目组成部分, 以及提供的课程和项目清单. 见MSCF协议.
课程帽总表
已设立课程上限的正式名单.
指导原则
一个历史指南,可能是有用的,当考虑新的或修订的课程上限.
过程
所有课程都必须设置课程上限.
为 新 课程和正在修订的课程:
- 教师将与同事和院长协商,提出课程上限,并将该信息输入课程设计和管理(CDM)系统.
- 院长将在CDM系统中向教员和负责学术和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推荐课程上限决定.
- CDM系统将生成一份报告,并在每次AASC会议后发送给总裁的执行助理.
- 学术和学生事务副总裁将在SGC批准后向院长传达最终的课程上限决定, 教员, 学院注册员和课程技术员.
- 课程技术人员将更新课程上限总列表,并在员工门户网站的学术部分/文件和表格中重新发布.
为 现有的 未在复习过程中的课程 通过AASC:
- 教师可以向院长提出更改课程上限的建议.
- 院长将在CDM系统内向教员和学术与学生事务副校长推荐课程上限决定.
- 在秋季和春季学期结束之前, 学术与学生事务副校长将在线表格系统的课程上限推荐报告提供给SGC,由SGC共同审核.
- 负责学术和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将向院长通报课程上限的决定, 教员, 学院注册员和课程技术员.
- 课程技术员将更新课程上限主列表,并在员工门户的杂项资源下的学术资源部分重新发布.
课程上限将在综合课程审查期间定期审查.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文件可能在使用时提供有用的建议和历史信息 课程上限政策 课程上限:提出或修改课程上限. 这些建议不能决定课程上限的决定, 由于设置课程上限涉及各种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学习需求, 认证的预期, 安全需求, 临床场地需求, 明尼苏达州系统指导方针和集体谈判协议.
- 课程以科学讲座为主,有两个实验室,上限40人
- Labs will typically be half the size of the science lecture; a science lecture of 40 would have two labs of 20
- 课程以授课和讨论为主,上限40人
- 以讲授为主的示范课程,上限30分钟
- 大学水平的数学课程——上限35
- 以技能为主的课程,正式申请人数上限为25人
- 发展性英语课程——上限22门
- 发展性数学课程-共24门
- 实习——最多20个
- 英语语言学习者(ELL)课程-上限20
- 在建议或修改课程上限时,特定的安全和/或认证要求也可能有所帮助
责任
学术及学生事务副主席
负责维护一个全面的课程清单,并根据需要更新员工门户.
教师
在向AASC推荐课程上限之前,负责发起修订并与同行沟通.
院长
负责与教师沟通, 坚持课程上限的指导原则,合作并考虑课程上限对全校的影响.
其他支持参考资料
明尼苏达州立学院和大学董事会与明尼苏达州立学院教师(MSCF)之间的主协议
AASC课程修改表
相关的M州和明尼苏达州系统政策和程序
修正
日期 | 变更描述 |
---|---|
|
修订程序内容. |
|
修订程序内容. |
|
修订程序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