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和学生服务申诉政策
目的
为学生提供申诉学术及学生服务政策或程序的途径.
定义
学年
一学年的一段时间,从8月开始到5月结束. 夏季课程通常从5月持续到7月,被认为是上一学年的一部分.
文档
支持申诉的官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医疗提供者/医疗设施的信件
- 死亡证书/公告/讣告
情有可原的情况下
突发的、具有重大破坏性的、超出学生控制范围的事件. 情有可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或伴侣的丧亲
- 短期医疗状况
- 严重人身伤害、身体状况或精神健康危机
报复
因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上诉过程而采取的任何形式的行动.
政策
学术上诉
可以对成绩提出学术上诉, 追溯性退课(过了退课期限)及其他类似情形.
如果在课程完成后的180天或以上,则不接受追溯性退学的上诉. 学生可以在提交上诉之前咨询注册办公室,以确定上诉是否适合他们的情况.
级上诉
如果学生认为最终课程成绩计算错误或与所述课程评分政策不一致,可以提出成绩上诉, 或者教师在决定成绩方面的行为与合同责任不一致, 或M州政策和/或明尼苏达州系统委员会政策. 根据这项政策,学生有权要求学院对最终课程成绩进行审查, 不包括字母等级W, FW和FN.
成绩申诉程序并不打算对个别作业或项目进行评分或重新评分, 但要确定最终的成绩分配是否准确和一致.
教师有权建立符合学术自由原则的个人评分标准和方法, 因此,成绩申诉程序不得挑战课程大纲中所述的教员评分标准. 个别教员负责分配分数. 学院负责记录和保存指定成绩的正式记录.
需要更正指定成绩正式记录的情况包括:
- 咨询发现一个计算错误与课程大纲中所述的不同.
- 咨询后发现,该分数与课程大纲中所述的课程书面评分标准不一致.
- 教师任意地应用评分标准, 反复无常的, 不适当的或歧视性的方式,不符合合同责任, M州政策和/或明尼苏达州系统董事会政策.
学生有充分的责任证明他们的最终成绩反映了计算错误或没有遵循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学业成绩评估标准. 学生不得因参与投诉或申诉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报复.
学生服务上诉
学生服务申诉可以在学生认为有理由离开或使用下列学院政策或程序的情况下提出:
- 删除/添加/退出政策
- 医疗退出程序
- 妊娠、分娩或哺乳程序
- 退课退款和退课政策
- 住宿生活政策(只适用于费格斯福尔斯校区)
支持上诉的文件是 要求 审查. 没有文件的上诉将不会得到充分考虑.
学术和学生服务申诉截止日期
上诉必须在提出请求的学期结束后180天内提交. 例如:
- 与秋季学期有关的上诉必须在接下来的6月30日之前提交
- 与春季学期有关的上诉必须在接下来的11月30日之前提交
- 与夏季学期有关的上诉必须在次年1月31日前提交
申请成功并不能保证学费和相关费用的减免. 在学生收到退款的情况下, 此类退款将首先用于任何未偿还的义务和任何奖学金, 学生在该学期收到的助学金或贷款. 接受任何形式的联邦第四章经济援助的学生将负责由经济援助办公室确定的任何未赚的资金.
责任
大学被任命者
是否会及时审查上诉并传达决定. 有关决定的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或美国邮政发送到上诉表格上的地址.
相关政策及程序
修正
日期 | 变更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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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被重写,将学术申诉政策和学生服务申诉政策合并为一个政策. |